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机关 西青区看守所在押嫌疑人伙食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5-C-05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青区看守所在押嫌疑人伙食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5-C-053 项目名称:西青区看守所在押嫌疑人伙食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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