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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林亭口镇大新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7-06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082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林亭口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宝坻区林亭口镇大新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082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497.3080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宝坻区林亭口镇大新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大新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坻区林亭口镇大新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
村内破损水泥路和砂石路砖铺路进行提升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道路硬化面积为35522平方米,主要是铺筑20cm厚C30混凝土道路,基层为30cm厚灰土垫层(10%)。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坻区林亭口镇大新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项目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提供在本单位7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本项目配置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须提供技术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提供在本单位7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1、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1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1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7-07 09:00:00至2022-07-13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关注本项目后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报名及获取文件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7-27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开标室(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7-27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6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天津市宝坻区林亭口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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