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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等两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2023-yk01-g1137)

· 2023-06-22

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等两项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2023-YK01-G1137)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等两项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2023-YK01-G1137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等两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分为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工程和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内容为整修主干道场地打造水系景观、花园绿地等,最高投标限价为807.112342万元(含暂列金21.456097万元)。局部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场地平整、景观打造、树木移栽等,最高投标限价为366.529595万元(含暂列金10.311798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73.641937万元。

2.4计划工期:60

2.5招标范围:主干道周边部分环境整治等两项工程施工总承包,根据招标人批准的地质勘察报告(如果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进行拟建场地清表、移栽树木和三通一平,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给排水、电气等营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3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军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后营字〔2005〕第3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4实施人员要求:

3.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3.14.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押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指单项签约合同价100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工程。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施工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4)专职安全员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质量员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6)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7)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0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末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审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530559378@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军内单位可不提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71490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金秋楼10楼。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注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学校官网(www.nudt.edu.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6号金秋楼10

联系人:王强、万力、周昊

电话:0731-8979110813787057585(王)

邮箱:530559378@qq.com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0731-87000543/545

采购中心:0731-87027479/87027460

传真:0731-87027470

邮箱:cgzx@nud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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