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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122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 2022-06-16

2022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122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0792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

一、招标条件

2022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122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0792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73.5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12260亩

2.2.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2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122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服务 ,标段内容:2022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122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服务

2.4计划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第一次测绘成果;工程完工后30日内,提供第二次测绘成果,测绘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各阶段的需要。(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 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2年度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1226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服务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国家颁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

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B、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资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报名:(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每天9:00-12:00,13:00-17: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本项目关注(www.zcqzc.com),关注项目后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账号:77100078801800000461。(3)汇款后,请将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ianjinzhongyan@126.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注:1、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3、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由于目前疫情影响,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现场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获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7日14: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会议室(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7日14:00

开标地点: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2楼会议室(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

八、其他公告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纪委,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

址: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

系 人:郭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

人:

话:022-2822783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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