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1日 09:07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原县国有闲置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1日 09: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1日至2022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http://nxzbtb.com.cn)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01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8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4014710 | ||
采购单位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原县城黎明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金芬 0955-40147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建0951-5968268 |
项目概况 海原县国有闲置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http://nxzbtb.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CZ(ZW)0001186
项目名称:海原县国有闲置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摸底调查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一、目标任务
1.深入开展国有和集体闲置建设用地消化处置工作,摸清闲置建设用地情况(包含海城镇、海兴开发区及各乡镇政府驻地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的闲置、废弃、烂尾等情况),逐宗调查核实,分门别类,形成台账。逐宗分析土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废弃、烂尾及闲置的原因,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依法分类处置。实行清单管理,建立任务、项目、责任三张清单。除涉法涉诉土地外,杜绝产生新的闲置建设用地,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
2.以土地权改革为契机,通过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摸排,摸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家底,为后续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及入市提供政策、制度方面的基础数据支持。
★成果要求
(一)闲置建设用地摸排
1.文本成果
闲置建设用地摸排工作方案、工作报告、成果报告等。
2.数据库成果
闲置建设用地摸排数据库(shp格式)。
3.图件成果
闲置建设用地摸排专题图件成果(含集体和国有)。
4.闲置建设用地外业调查成果。
★成果验收
项目成果验收由甲方(海原县自然资源局)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组织,形成验收专家组,以召开验收评审会的方式开展项目成果验收,有必要时可对调查成果进行外业复核验收。
注:带“★”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其它为一般技术指标。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的为无效投标。
★商务要求
一、采购标的时间:2022年05月至2022年06月
二、采购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三、服务期:120日历天(根据采购人项目实施需要,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四、服务地点: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五、质保期:按合同约定
六、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息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投标保证承诺书;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3.8、投标人需具有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1日 至 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http://nxzbtb.com.cn)
方式:登录系统免费领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海原县城黎明路
联系方式:金芬 0955-4014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隆(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A座7楼
联系方式:李建0951-5968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芬
电 话: 0955-40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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