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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明诚环境卫生有限公司仙峰岭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3-06-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仙峰岭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永安市明诚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永安市公告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9: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8-3833889
采购单位永安市明诚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永安市城东大道60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0598-363241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8-3833889

项目概况 仙峰岭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Y2023-YA010

项目名称:仙峰岭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品目

采购标的

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年限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仙峰岭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至2023.12.31

360万元

壹万元整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2023.12.31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 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详见附件)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方式: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安市明诚环境卫生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城东大道6058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598-3632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联系方式:小陈、0598-383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8-383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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