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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综合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3-06-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一体化综合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输入输出设备/数据录入设备/数据采集器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6月11日 19:5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2日至2023年06月1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菊丽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637606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警官1350939730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菊丽0591-83637606

项目概况

一体化综合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TP-2023-051

项目名称:一体化综合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谈判保证金

1-1

一体化综合信息采集设备采购项目

2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450000

450000

9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2023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前往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并填写《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a11谈判保证金

2、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黄警官135093973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黄菊丽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菊丽

电 话: 0591-8363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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