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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3-03-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
行政区域长乐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0日 09: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林建
项目联系电话18750333178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鳌山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2881302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林建18750333178

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023014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投标邀请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委托,对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HXCG2023014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310日]至[202331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注: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詹女士,电话:0591-87560550-803,电子邮箱:149438161@qq.com)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3331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6、开标时间:[2023331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鳌山路8号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28813026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邮 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高林建

联系电话:18750333178

10、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福大支行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 号:35001884000052501229

账 号:118100100100072481

注:1.投标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HXCG2023014投标保证金”。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合同包名称

最高单价

投标保证金(元)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1

1-1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集体用餐配送服务项目

15元/餐

5000

详见第三章

注:

1、以上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履行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至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负责投标文件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如果不是上述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授权书,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4、对于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则只需要联合体的牵头方提交本授权书,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应按照本格式注意事项的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投标人,提供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而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B.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具有“餐饮配送服务”或“集体用餐配送”的经营范围。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吴航中学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鳌山路8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0591-2881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联系方式:高林建18750333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林建

电 话: 1875033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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