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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2023-03-01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3日14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编号:GDZGGZ-2023002

(二)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 预算金额(元):590000.00

(五)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元)

电动巡逻车1

5台

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人民币59万元

电动巡逻车2

5台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已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一) 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

(三) 方式:现场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

(四) 售价(元):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一)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五)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开启

(一) 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6日止。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或通过线上方式(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采购文件:

a)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授权则需提供)。

2) 备注:

a) 已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b)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c)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及电子磋商文件各1份,纸质磋商文件于现场领取,如需邮寄(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12楼1212房

联系方式:020-8119923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20-81199230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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