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大型养路机械委外维修保养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TGC-CG-ZH-23-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大型养路机械委外维修保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62.7877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 1 辆 RGH10 型 harsco 打磨车和 1 辆钢轨焊接车已经投入使用,为保证其性能稳定,需定期对上述 2 辆车进行委外维修保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 9 号线钢轨打磨车(2022 至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002)天津地铁焊轨车(2022-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9 号线钢轨打磨车(2022 至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钢轨打磨车的检修或维修保养业绩。;
(002 天津地铁焊轨车(2022-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具有内燃机车或轨道车的检修或维修保养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1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杜甜添、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29/85568630。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2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外响应文件递交处(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2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天津地铁大型养路机械委外维修保养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大型养路机械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二)项目编号: JTGC-CG-ZH-22-010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 1 辆 RGH10 型 harsco 打磨车和 1 辆钢轨焊接车已经投入使用,为保证其性能稳定,需定期对上述 2 辆车进行委外维修保养。
采购范围包括:(1)天津地铁 9 号线钢轨打磨车(2022 至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对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 1 辆钢轨打磨车开展维修保养服务,在两年的时间内,对打磨车进行 2 次半年度全面检查和 2 次年度全面检查。(2)天津地铁焊轨车(2022-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对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 1 辆钢轨焊接车(除焊轨系统以外)开展维修保养服务,在两年的时间内,对钢轨焊接车进行 2 次半年度全面检查和 2 次年度全面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包,两个包兼投兼中,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第一包:天津地铁 9 号线钢轨打磨车(2022 至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第二包:天津地铁焊轨车(2022-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
(二)服务期限:
第一包:天津地铁 9 号线钢轨打磨车(2022 至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总服务期限为 2 年,实际执行日期以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在供应商完成最后一次维护保养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 12 个月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
第二包:天津地铁焊轨车(2022-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总服务期限为 2 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在供应商完成最后一次维护保养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进入 12 个月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合同履行结束。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天津地铁 9 号线钢轨打磨车(2022 至 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钢轨打磨车的检修或维修保养业绩。
(002:天津地铁焊轨车(2022-2023 年)委外维修保养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内燃机车或轨道车的检修或维修保养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的邮
件标题为: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采购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
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
杜甜添、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29/85568630。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
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
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
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 14 时 00 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外响应文件递交处(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3 年 2 月 1 日 14 时 00 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晓星
(二)联系电话:15620983182
(三)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3 号 509-4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 A426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网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甜添、刘冰
邮箱:[email protected]:022-85568629/85568630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津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 3 号 509-4
联 系 人:李晓星
电 话:1562098318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 A426 室
联 系 人: 杜甜添、刘冰
电 话: 85568629/8556863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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