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0年度高标准项目财务竣工报告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会计服务/财务报表编制服务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5日 13:15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964933210@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主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4039101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主任 0951-40391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951-85921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 ||
附件2 |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0年度高标准项目财务竣工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964933210@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2-CG-017
项目名称: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2020年度高标准项目财务竣工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0年度高标准项目财务竣工评价报告编制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预算:0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是否进口 |
1 | 财务竣工报告编制 | 否 | ||||
…… | …… | …… | …… | …… | …… | …… |
(四)技术商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客观、公平、公正的开展相关服务,按招标人、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工程项目形成的资产明细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依据报审资料、相关的数据、文件等资料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2.成交供应商在进行审核的基础上,提交书面的审核报告,报告应该结构清晰、金额准确,结论明确。
3.配合采购方、上级部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协助做好项目接受上级审核、财政检查及竣工财务决算报上级审核时的相关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咨询服务。
4.对审核中发现的有关事项应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汇报、沟通,参与竣工验收、汇报项目审核工作情况;根据项目最终实施结果调整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审核通过相关审核报告并完成审核档案、工程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等资料移交止。
(2)商务要求
1.保证固定团队提供相应服务,人员结构合理,人数能够满足项目各阶段需要;参与人员固定,且仅参与本审核项目一个审核任务,不得中途变动,至少安排6名人员参与该项目服务,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经验。
2.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始终,以确保对实施过程的及时把握和控制;需在服务期内,到项目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在当地办公场所进行办公,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踏勘现场、汇报、开会);成交供应商、项目小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需在进场服务前到招标人办公场所签订廉洁承诺。
3.独立完成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符合国家、省、市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完整的成果文件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自接收资料之日起至出具决算报告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日;无故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项目的,每超过一日扣减该项目成交服务费总额的1%。
5.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内所需所有费用,包括服务、人工、成果提交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机承揽其它业务。
6.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相关服务的有关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要求为主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须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5日 至2022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964933210@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方式: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南侧
联系方式:罗主任 0951-403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951-8592111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主任
电 话: 0951-403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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