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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融雪盐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2-12-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融雪盐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静海县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9: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59592117
采购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宫工 022-59592117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恒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 18920375725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融雪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K-ZC-2022-032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购置融雪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该政策。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1年12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静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

联系方式:宫工 022-59592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恒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联系方式:李工 18920375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工

电 话: 022-595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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