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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 2022-11-18

广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核查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2 月 21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JCG-202200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核查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42780.00(具体费用以预算批复为准)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广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核查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备注

1

广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成果数据核查项目

1 项

1542780 元

具体费用以预算批复为准

注:1)核查任务和数量详见招标需求,实际核查幢数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分配数量为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份内容进行投标。

3)核查工作采用包干制,中标单位必须包干完成所有核查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底图置换导致的核查数量变化,二次抽样核查,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内容,直至符合各级政府机关的成果汇交要求为止。

二、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3-3《公平竞争承诺书》。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只接受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 年 01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02 月 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咨询电话:020-83492175)。

方式: 现场获取

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02 月 2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 2022 年 02 月 21 日09点30分

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0号101房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六、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3号楼7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2466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52号金福楼202房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492176/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492176/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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