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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

· 2022-06-19

项目概况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2-ZH1CFCY-124

项目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所在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9日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3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7.已成功办理报名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8.本项目最高限价:即最高结算率限价为1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爱民路一号(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6-885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0756-28827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琼

电话:0756-2882701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9日

相关附件:

珠海市桂山镇人民政府桂山岛桂苑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服务采购项目(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磋商文件(202206190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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