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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文体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经营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9-29
福清市文体中心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经营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29日 11: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经营承包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福清市文体中心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1: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舒华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08333
采购单位福清市文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清市两馆一中心文化艺术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工:6283991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博、郑舒华:0591-88308333

项目概况 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经营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ZB-G-2022026

项目名称: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经营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建筑面积(㎡)

承租期限

年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1-1

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靠体育馆西区)

32

5年

33792

1600

第二年开始,承租费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

2

2-1

福清市音西街道两馆一中心广场便民服务站(靠博物馆东区)

32

33792

1600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单个合同包为单位,并密封封面上注明合同包编号(如:合同包一)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在采购人的监督下,中标人采用自主经营及管理、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运作,在托管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工作人员的工资、行政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人投入设备的要求及安装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消防的要求。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承租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9日 至 2022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需与报名时登记的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适用于合同包1和合同包2)

①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④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⑤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⑦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⑧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9-①)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人: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8308333

传  真:0591-88308333

联系人: 袁博、郑舒华

电子信箱:fjjszbdl@163.com

购买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05617698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50188430009555555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台江支行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文体中心

地址:福清市两馆一中心文化艺术中心

联系方式:唐工:62839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富力中心B1栋3427

联系方式:袁博、郑舒华: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郑舒华

电 话:  0591-8830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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