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乳业2025-2026年度大厦饮用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州越秀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应答。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越秀乳业2025-2026年度大厦饮用水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
(3)项目类别:物资类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磋商)
(5)采购控制价:人民币最高限价9万元
(6)本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参与报价
2. 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越秀乳业桶装水、定制瓶装水及小桶水供货及配送服务。涵盖以下内容:
(1)越秀乳业辉山大厦各楼层员工休息区桶装水,需要每周配送三次,每次80桶(免费提供饮水机、每月免费清洗饮水机服务)。
(2)订制瓶装水及小桶水,根据需求配送上门,需配送范围:越秀辉山大厦及沈阳工厂。要求在收到采购人订单后3日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3)本项目固定含税单价,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4)根据我司需求提供合格的用水检验报告。
(5)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GB19298或GB8537标准。
本项目采购内容设为2个包组,可兼投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响应报价,否则无效。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对于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应当经法人授权并由法人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为非法人组织,应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组织机构。
(2)若报价人为企业法人,则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报价人为社会团体,则须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若报价人为事业单位,则须具备《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满足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经营范围。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桶装水及瓶装水均需符合GB19298或GB8537标准,提供有效的水质检验检测报告。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未被列入政府、行业协会或集团公司的黑名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与此次采购项目相关的丰富的服务经验。
(6)满足采购文件中★号实质性条款。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注:(1)(2)(3)所列资质及检测报告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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