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普洱某单位主副食品筹措供应项目(8) | 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食品食材配送单,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将食品食材配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食品食材包括:蔬菜、家禽、肉类、水产品、食品及副食品、粮油、调味料、干货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一年。本项目一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满意度达到85%以上的,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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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预算:30万元;
2.最高限价:30万元;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10.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11.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至 2025年11月05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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