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43-456OTC2217809 2.项目名称:脑室镜及配套器械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元整(¥23.2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元整(¥23.20万元) 5.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限额(元) | 备注 | 脑室镜及配套器械 | 1 | 套 | 232,000.00 | 接受进口 | 注: 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即所谓进口产品是指制造过程均在国外,如果产品在国内组装,其中的零部件(包括核心部件)是进口产品,则应当视为非进口产品。采用接受进口的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相关内容以财库〔2007〕119 号文和财办库〔2008〕24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为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脑室镜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当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无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所属类别进行书面说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脑室镜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注册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注册证和所投产品在该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或包含采购人的区域)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或授权书);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④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6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1)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脑室镜需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其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其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注:外地企业需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和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z-otc.com/?down/30)发送邮箱至szsotc@163.com 。投标人需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报名费用。 4、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 银行账号 | 8124 8282 971 0001 | 备注:供应商可用对公账户和私人账户转账,如用私人账户转账,需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简写 | 5、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投标人数不足三家而需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拒绝未提供书面通知的投标人的重新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3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2年0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ggzy.com/gqsy/sbj/)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sz-otc.com/)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裕安二路25号 联系方式:肖工 0755-2991263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联系方式:0755-829496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斐 电 话:0755-82949699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