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为中国联通内蒙古阿拉善盟分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LSM-XBCG-2025-00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背景:为满足阿拉善分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现启动本项目采购。
1.2采购内容:
1、法律事务服务:处理法律问题咨询及合同文本审核等。
2、法律咨询服务:完成法律咨询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全年合同、规章制度、重要性文件的审核、草拟、修改。
3、法律专业培训:编制培训计划、普法宣传、法律知识宣讲、经典案例分析等内容。
4、非委托诉讼及非诉案件服务: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寻找相关法律依据、书写诉讼材料(含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举证表等)、参加开庭答辩、见证法律行为、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进行和解工作、参与调解工作。参加临时指定的专项法律工作。整理归档公司非诉纠纷、诉讼案件档案及专项工作档案,完成案例分析。同时为联通公司无偿代理两件诉讼案件(不论金额大小)。
5、委托诉讼案件代理服务(此部分内容仅做出报价、需单独签订协议)。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采购预算:35,000.00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项目为集中式采购
1.5资金来源:成本类采购。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划分: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分配:100%。
1.7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12个月或应答优于此时限的服务时长。
1.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9服务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10实施地域:阿拉善盟。
1.11最高限价:
1、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1500元(不含税);
2、诉讼代理服务采用折扣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折扣最高限价为《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内发改费字1851号收费标准的80%;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最高限价设置理由:本项目依据历史成交情况以及市场价格制定最高限价。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业绩(法律顾问、民事案件诉讼代理两类业务分别提供至少一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原件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合同及框架协议均以签署日期为准。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小组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为准确评审,应答资料中关键信息须以红色框标注。本项要求不作为否决业绩条件)。
2.4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级;其余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相关有效证书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有效团队人员含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员工。不含独立法人子公司以及第三方人力公司代管人员)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中须体现公司名称及人员身份信息且具有社会保障管理相关部门盖章和可供验证真伪的二维码或查询网址)。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17:00至2025年9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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