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协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五华县中英文实验学校、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五华县中英文实验学校、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学生校服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GDXZ-FG-2025452
二、项目名称:五华县中英文实验学校、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学生校服供应项目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6 年。如投标人在履约途中发生重大过失或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决定合同终止,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行业划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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