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太石消防救援站初步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5GZ18167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太石消防救援站初步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4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4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太石消防救援站初步设计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最高限价:人民币 524,200.00 元。
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提供初步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提供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2)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磋商小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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