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移动智能发行终端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移动智能发行终端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14楼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为响应国家相关部门国密改造的需要,以及顺应业务发展,粤通卡运营中心准备购买260台具备5.8G微波信号的移动智能发行终端,实现ETC产品的线下发行。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主要采购260台具备5.8G微波信号的移动智能发行终端,实现ETC产品的线下发行。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备的技术对接,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接口;完成技术对接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交付移动智能发行终端。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投标人拟投标的移动智能发行终端必须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合格证明(第三方是指如下类型的特定授权认证机构之一: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认可证书的检测机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报告产品名称需包含一个或多个关键词(智能平板、便携式收费、移动发行、移动收费、移动支付、ETC发行、ETC收费、发行平板、收费平板、移动手持、ETC手持、手持机、手持发行、手持收费、手持OBU、平板手持、手持平板、手持终端、手持设备、手持式便携、手持式收费、手持式一体发行、移动手持终端)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网页截图);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曾被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或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要求停业整改。(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4.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