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武市公安局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技术开展禁种铲毒项目
2.项目编号:HYXD2025002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00000.00元。
5.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针对灵武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状与地理环境特点,利用无人机航测技术手段,开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罂粟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测与分析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4.2供应商须需具有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07-01至2025-07-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490915698@qq.com;发送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确认收到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供应商指定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4 1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 B 座 3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招标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