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YCZB-2025-GZ-01034 )
一、招标条件
本 广州分行本部 11 楼办公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房屋装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5 8 万元 ,招标人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邀请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58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州分行本部 11楼办公用房局部装修改造工程--房屋装修项目
三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以下材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投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1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 . 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2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在供应商企业注册】。
2.4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 5 年 6 月 13 日 09时00分至202 5 年 6 月 20 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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