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升及配套指导手册编印与研学实践课程开发设计与优化服务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5-086
项目名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升及配套指导手册编印与研学实践课程开发设计与优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升及配套指导手册编印及研学实践课程开发设计与优化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并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
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6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1.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8资格承诺函)。(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8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8资格承诺函)。(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8资格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8资格承诺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8-8资格承诺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活动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①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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