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东大郊村新建道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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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2-124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东大郊村新建道路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00,761.00元 | |||||||||||||||
最高限价:130076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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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佃庄镇东大郊村新建道路项目,分为A段和B段(包含B1和B2段),总里程1.025公里,其中A段和B1段等级按照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里程长610m;B2段按等外公路,里程长415m。(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0)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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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需依法缴纳社保。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 D 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59,下午13: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2年09月14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曹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4335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581188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5811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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