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9日 11:26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 ||
行政区域 | 长乐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 11: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新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5017552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 286720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胜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14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 0591-87501959 |
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14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E(2022)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
2.数量:2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A、报价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须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如为单位负责人,则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报价人为自然人的,则无需提供。(2)报价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报价人须提供财务报告(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报价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报价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5)报价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可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6)医疗设备相关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询价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报价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有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1408室
方式:至我司购买或通过邮件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14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14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第二医院
联系方式:林工 2867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胜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写字楼14层1408室
联系方式:小张 0591-87501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新香
电 话: 1896501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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