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商平台)依照有关规定及惯例,按照交易资产(标的物)的现状进行公告,电商平台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与竞价者,即表示已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现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所有公布的信息均不得作为竞价决策的基础,竞价人务必在报名前对标的物进行实地查勘,竞价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物的现状及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 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对标的物的产权状况、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等事先了解,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价的,其责任由竞价人自负。
第三条 竞价人参与竞价应当遵守电商平台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四条 竞价人参加由电商平台组织的资产租赁网络竞价交易,应遵守本须知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竞价人应在竞价正式开始前提前登录竞价系统,以保障有充分的时间完成登录、密码修改等操作,因竞价人未按时登录系统而造成贻误报价的后果由竞价人承担。
第六条 竞价人注册平台后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电商平台对该账号在网络竞价中发出的一切指令均视为竞价人本人行为,因竞价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负责。
第七条 网络竞价中,竞价人的报价指令发出并经系统确认后不得更改或撤销,报价的认定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
第八条 由于网络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价人在报价时段内应尽早出价,以免贻误报价损害自身权益。
第九条 互联网竞价的硬件要求:竞价人通过自备终端参与竞价,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提前下载谷歌浏览器,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第十条 竞价的终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而导致网络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终止、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及其它的特别情形,电商平台有权做出终止当前竞价交易的决定。
第十一条 报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人通过资产租赁网络竞价模块可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自由报价(递增报价),自由竞价期内,各竞价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进入限时竞价期后,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第十二条 竞价人应在招租公告期满前按公告中披露的报名方式完成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手续如下:竞价人在报名结束日期之前自行登录电商平台注册帐号并进行报名。报名通过,竞价保证金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汇款至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竞价人应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电商平台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第十五条 竞价人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缴纳保证金(以电商平台确认到账为准)。
第十六条 交易结束后竞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签署《租赁合同》后,原路退回。
(二)未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在该招租结果公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回。
第十七条 竞价人有如下行为时,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二)不付款或者未按期付清款项的;
(三)以任何理由反悔,不按期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的;
(四)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行为的。
本须知适用于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的公开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所有。
###(一)对潜在竞价人的资格要求1. 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且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实体。
2. 报价人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主体、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3. 本次询价不接受报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4. 报价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报价人需按包件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随意更改。
5. 报价人或法人代表不得涉诉及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欠缴发起人租金的行为;无违反犯罪记录;因竞价人原因与项目发起人产生重大经济纠纷或案件的,不得参加此次竞价活动。
6.与其他竞价人之间不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被投资公司;
6.4 资质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资质文件由同一竞价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6.5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授权代表、项目操作人员等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
7. 竞价保证金:底价的25%。
8. 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10%。
9. 报价人若确实需要将租赁标的转租、分租,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与第三方签订书面转租、分租合同,并同时将签订后的转租、分租合同向甲方报备。
10. 从第二个租赁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11. 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供生产经营计划进行审批。由乙方自行申办相关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安全管理办法,不得从事有环境污染、水土破坏的经营活动,不得在租赁地块开展掠夺性生产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
12. 竞价人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有碍社会公共秩序、低级趣味、影响社会公德风气的经营活动,不得开展影响环境、有碍市容市貌、掠夺资源、影响周边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开展违反驻地政府产业管制的经营活动,不得取土卖土、不得改变地容地貌、不得填倒场地外土方或建筑垃圾、不得占用租赁地块区域外的出租方土地及其它资源,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13. 投标人须提供租赁期内的生产经营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额度,经营计划,改造方案等。
14. 设3个月准备期。
15. 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地踏勘,并与基地人员签署现地踏勘确认书。
16. 缴纳租金为季度缴纳。
17. 本项目原则要求最少3家(个)竞价人参与项目且通过资质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开始竞价。首次挂网合格竞价人不足3家的,可以按要求公告顺延10个自然日。顺延10个自然日后,合格竞价人仍不足3家,可正常竞价。
(二)招租文件的获取
电子商务平台网络注册:请登录电子商务租赁平台(网址: https://www.rongh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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