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H1903-W1008
项目名称: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血气分析仪(该设备带配套试剂耗材)
采购数量:1套
预算金额:20万元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满足临床科室使用需求,我院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H1903-W1008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血气分析仪(该设备带配套试剂耗材)
采购数量:1套
预算金额:20万元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
交付地点:指定地点
四、中标人数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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