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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塔类业务外市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第一批次补采)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8-27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塔类业务外市电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第一批次补采)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ITCC-SCTT2024-5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招标人上期同类集中招标项目同地区份额使用完毕之日起(以后到条件为准)至2025年8月31日】。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项目预估规模:【7108.98】万元(含税)(金额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地市实际下单为准),计划工期、技术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常规标段为第【1-4】标段),具体标段对应的份额、实施地域划分情况及中标人数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标段划分情况明细表。

1.3.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次采购合同有效期内四川省【4】个市州新建、改造(含转改直非标)、维护整治所需的外市电设计施工服务(不含整站拆除、不含能源业务施工、不含行业拓展类一体化施工服务已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施工模块工作内容,各市州外市电根据施工难度取定相应系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2024年四川铁塔施工基准价格模块清单下的难度系数表。

本项目常规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关于最高投标限价要求如下:

本项目各标段均在模块基准价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报价折扣(ON)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模块基准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2024年四川铁塔施工基准价格模块清单

1.6份额调整机制:

1.6.1常规标段:是指按行政区域划分,以单个地市为单位划分的标段,标段内划分为单个或多个份额。

1.6.2.常规标段需求保障供应商:是指在常规标段内投标时自愿选择作为需求保障供应商的供应商。常规标段内对履约份额已满,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解约或供应商自动放弃履约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继续履约的,或通过履约能力评价达到退出条件的,启用常规标段需求保障供应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成立: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

2.1.2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资料。】

2.1.3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3)】条资质要求,【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则其中负责施工内容的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该牵头人须满足本项要求)

A.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C.国家电力监管委员监管机构或国家能源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伍】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

(2)设计资质要求(要求具备以下三项资质之一。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成员须满足本要求)

A.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涉及施工内容的成员须满足本条要求)

【注:①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则无需提供以上(1)要求的施工资质;

②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③联合体参与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界面认定其对应的专业资质。】

2.1.4三类安管人员资质(若为联合体,则须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1)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所投标段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到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所投标段至少配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标段内不可与其他人员兼任。

【注:①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及2024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不认可),社保证明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原件备查。

②资质证明资料:须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扫描件;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若是一级建造师证书(证书中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应按照住建部最新要求提供(不限于证书所有者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确认证书使用有效期等),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中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分公司不予认可)。

④若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⑤标段之间人员均可复用。】

2.1.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累计不低于【300】万元(含税)的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外市电或其他送电/变电/配电类工程施工 ;

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投标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⑥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2.1.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2019年1月1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审查以上情形相关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承诺函,投标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2.1.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

(1)单个标段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其中承担本项目施工服务的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即联合体牵头单位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设计服务),承担本项目设计服务的须为联合体成员(即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中不得承担施工服务)。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同一单位在不同的标段可以与不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若某标段A单位已经与B单位组成联合体,则A和B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5)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需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本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具体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1.8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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