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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8-09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8月09日 16: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乘用车(轿车)/其他乘用车(轿车)

采购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9日 16:3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86897050
采购单位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9262665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工:022-86897050

项目概况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KX2022-N-064

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9日 至 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本人身份证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西段

联系方式:292626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宇通可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联系方式:吕工:022-86897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  022-8689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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