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虹路(连海路-中路河)新建工程和云沁路(江睦路-16#地规划纵四路)道路工程和26#地规划横二路(沙河东路-江睦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彩虹路(连海路-中路河)新建工程和云沁路(江睦路-16#地规划纵四路)道路工程和26#地规划横二路(沙河东路-江睦路)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已于2022年7月21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4.3款设计企业信誉评分“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设计方)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市政行业(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AA级单位的,得 2 分;信用等级评价AAAA级单位的,得 1 分;信用等级评价AAA级单位的,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设计方)2017年1月1日至今(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得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续5年的,得4分;连续4年的,得2分;连续3年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注:①须提供获奖证书及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②企业奖项的颁发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未经相关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其颁发的奖项不得分;③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修改为“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设计方)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由科学技术、财政、税务部门联合颁发)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①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为准;②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二、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也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江海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7日
日期:2022年0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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