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

保标招标 > 社会团体 > 中标信息 > 某部防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vgbrja-w1001)(第1包)

某部防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vgbrja-w1001)(第1包)

· 2024-04-17

某部防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征集公告2024-VGBRJA-W1001

一、项目名称: 某部防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VGBRJA-W1001

三、项目概况:某部计划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中标供应商数量

1

防护基础设施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70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招标人指定地点

1

备注: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声明】;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关键页面)或公司内部会计报表或报价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材料证明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11.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种类为系统集成)。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5楼招标七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业务种类为系统集成)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工、郭工

办公电话:020-66341755、020-66341719

电子邮箱:zbqb2020@126.com(如电话临时无人接听,请将咨询事项发送邮件至本邮箱,我司收到后将会尽快回复)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5楼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752-5871013

文章推荐:

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中心关于综合修理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鄞州]宁波市鄞州区城区内河管理中心关于综合修理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购买地方心理顾问服务需求公示(2024-jlswss-f4007)(第1包)

2024年军队某部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2024-jq60-w3021)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