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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 2024-02-0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

二、项目编号:2023-VQ01-F12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1

某单位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

详见附件

0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选择3家国内财产保险公司作为中标供应商,某单位医疗机构从中自行选择1家投保。其中:所提服务方案价格优惠力度小于或者等于排名第一位的中标供应商的,统一执行排名第一位的中标供应商所提方案;优惠力度大于排名第一位的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服务方案。
3.甲方作为投保方,与中标供应商商定并签署框架协议;某单位医疗机构结合单位实际,在中标的3家保险公司中选择1家投保医疗责任保险。
4.按优惠率进行报价,在同地区同等级地方医疗机构医责险费率和赔偿限额标准基础上,某单位医疗机构享有不低于15%比例的保费优惠,否则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无预算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不涉及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按照最低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在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北、西南7个地区范围内,均至少有1个省级分支服务机构(以投标人盖章提供的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清单为准)。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2月05日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10:00:0011:00:00,下午15:0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供应商需按附件模板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66731045

移动电话:010-66739145

传真:010-66739169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66739012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66731049

2024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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