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裂解炉采购项目流标暨高温裂解炉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我部拟采购陶瓷制品生产设备(高温裂解炉),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该采购已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发布第一次采购公告,并定于2025年10月11日询价评审,因截止到目前,提交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该项目第二次采购流标并将需求再次发布第二公告如下,现将项目需求公告如下。
二、项目编号:2025-YKKTKX-W4178。
三、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一)货物名称:陶瓷制品生产设备(高温裂解炉)。
(二)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商务要求: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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