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
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次)(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
二、项目编号:2024-JLJABA-W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 | 预算价格 | 备注 |
1 | 蔬菜水果蛋类 | 详见第六章 | 乌鲁木齐市甲方指定地点 | 600万元(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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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鲜水产冻货禽类 | 460万元(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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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调料类 | 200万元(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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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畜肉类 | 460万元(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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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米面类、食用油类 | 250万元(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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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其中包一:600万元;包二:460万元;包三:200万元;包四:460万元;包五:250万元(均以实际消耗量为准)
3.最高限价:包一、包二、包三、包四最高折扣率100%,包五最高限价为项目预算。
4.本项目第1、2、3、4、包分别各自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折扣率执行;本项目第 5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100%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价执行。
5.该项目允许兼投,不许兼中。即同一家投标供应商可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报价,但每个标包只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且不能为同一家供应商。
6.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供应商须接受招标人现场实地考察的要求。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内容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1、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资质(包括经营范围、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2、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经营场所;3、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企业实力(包括人员实力、运输能力、仓储能力);4、候选供应商投标公司的货源品质及途径;5、候选供应商投标文件所涉及其它需要实地考察的情况等。
考察合格的,按照评审结果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7.(一)供应商在甲方驻地(乌鲁木齐)周边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仓储库。(适用于包1、2、3、4、5)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照片、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等);(二)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适用于包1、2、3、4、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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