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供应商征集公告
一、项目名称: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5-JC01-F2024
三、项目概况:
为支撑本单位组织的上级集中培训活动,实现方案制定、条件设置,情况实时掌握、开展情况实时分析评估等功能。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941.342161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9月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韩家川红英小学北侧采购服务站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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