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孙庄村南排灌站异地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72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金钟街道 一、招标条件 本 南孙庄村南排灌站异地重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72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京滨铁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中列支535.62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南孙庄村南排灌站异地重建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南孙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孙庄村南排灌站异地重建项目 南孙庄村南排灌站异地重建项目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孙庄村南排灌站异地重建项目 1、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部人员配置: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任命书。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1 个月资信证明。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1个月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要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