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第二次)废标暨第三次询价公告
液化天然气于2025年3月12日14时30分组织评审,经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废标。现就本项目废标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有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因项目时间紧迫,现就本项目第二次询价发布询价公告,相关要求及信息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液化天然气(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YKKTKX-W421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液化天然气 | 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分次供货, 采购单位发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成交供应商交付采购单位要求数量货物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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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最高限价: 不公布预算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即日起至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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