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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工土让告字〔2024〕39号

· 2024-06-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金华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等有文件关规定,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制定本规则。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主持挂牌出让活动。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编号金市工土让告字〔2024〕39,采取确定年期一次性出让方式供地,年期 40 年,自本地块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地块达产验收通过前,不动产登记证书备注:首次达产验收通过前,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抵押的,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土地出让金数额。

三、本次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1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或其整数倍。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即保留价)。

四、竞买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联合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委托其中一方报价,提交联合申请书。

五、挂牌时间与竞买保证金

1.公告时间:2024年620日至79日;

挂牌起始时间:2024年710日至2024年72310时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2.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 281万元。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1915时(以保证金开户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网上交易流程

(一)网上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1、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报名首页查看。

2、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

3、网上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只有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主要步骤如下,具体按平台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1)用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行政区主页;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平台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平台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平台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竞买保证金到账后会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平台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二)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1、竞买人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平台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平台提示进行报价。平台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平台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平台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平台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平台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平台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的有效报价人为竞得入选人。

2、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平台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竞买人的限时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平台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平台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平台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平台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平台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平台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平台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4.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最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平台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平台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入选人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四)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网上送达。成交后,平台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平台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平台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七、资格审核和确认

(一)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在线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2626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竞得资格审核的,取消竞得入选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法人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法人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3.单位资格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5.拟申请成立新公司的,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说明》,法人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6.联合竞买的,须提供《地块联合竞买协议书》,相关内容应与网上交易平台中填报内容一致。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出资比例由竞买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设定),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时的受让方;

7.如参加竞得资格审核的执行人非法定代表人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

上述材料应提供简体中文版,涉外或涉港澳台的,还应翻译成简体中文并经依法公证、确认。

8.公章;

9.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二)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确认书》,成交日期即挂牌截止日

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此外,被取消资格的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合同签订和竞价结果公布

(一)竞价结果公布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按挂牌成交价款的20%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定金。

(三)竞得人应按《金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先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签订《金华市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合同》),再与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如竞买人不按规定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出让金缴纳

地块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余额由竞得人自网上交易结束后30日内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一次性付清。

十、注意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平台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上述内容、规则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挂牌成交款即为该地块的出让金金额,不包括土地出让契税、印花税、城建配套费等。本宗地块开发过程中涉及应缴纳的其它规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担,手续自行办理。

(三)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四)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平台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平台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平台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六)地块成交后,竞得人若不是金华婺城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婺城区范围内注册企业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受让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先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签订《金华市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再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前,竞得人股权结构不得变更,否则不予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相关手续。

(八)挂牌工作人员对挂牌出让标的,无论采取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出让标的任何担保。

(九)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平台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平台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挂牌出让文件如有变动,以出让人补充文件为准。

(十一)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办理。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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