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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03房屋租赁服务需求公示(2024-jcgkxx-f4001)(第1包)

· 2024-06-13

H03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2024-JCGKXX-F4001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本部采购需求进行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H03房屋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CGKXX-F4001

三、公示时限:2024613日至2024年6月19

四、项目概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采购方式

经费概算

备注

1

H03房屋租赁服务

见技术要求获取方式

2

询价

46万元

服务期限:完成合同签订和房屋移交后二年

说明1.采购预算包括房屋租赁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所需各类等,含税)和服务费;水电费实际使用情况另行开具发票单独结算

2.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应当包括房屋租赁费服务费,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即总价不得超过46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房屋租赁资质服务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六)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技术要求

(一)与广州市越秀区某物业签订2年的租赁合同,并代为缴纳房屋租金、押金、水电费,我方按年支付房屋租赁费和水电费(水电费实报实销);

(二)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完成房屋租赁与移交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如对本项目有参与意向,可通过填写《项目采购意向申请表》的方式向本部书面提出。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项目采购意向申请表》中采购需求意见反馈一栏书面填写。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本部将根据反馈材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并做好保密工作,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本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项目经费概算、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

联系方式:17673871726。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采购管理部门联系人:印先生,17666578017

纪检部门联系人:邓先生,1867689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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