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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6-07

项目概况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6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XYS-2024181G

2.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

3.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39.9万元,分设7个分包,各分包预算金额请见招标文件中项目分包明细与各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每个分包选取一家供应商中标。

4.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对每户企业公示信息进行采购人要求的全部协查服务所需全部费用的单价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将履约过程中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测算并分配至每户企业协查费用单价,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投标多个分包的投标人不同分包的投标报价应一致。本项目以投标人各个分包报出的最终有效单价计算该分包价格分。投标人所投分包报价超过该分包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分包明细与各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览表》所列分配协查企业户数系采购人根据年度抽查计划预估的初步结果,与中标人实际履约协查后最终能够获得有效协查数据的企业户数存在差异,采购人按中标人实际协查后提交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有效协查户数数量乘以中标单价结算服务费用。

项目分包明细与各分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览表: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预算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单位:人民币元/户)

分配协查企业户数(单位:户)

分包一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一

5.7万元

1500/

38

分包二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二

5.7万元

38

分包三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三

5.7万元

38

分包四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四

5.7万元

38

分包五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五

5.7万元

38

分包六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六

5.7万元

38

分包七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分包七

5.7万元

38

5.采购需求: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抽查。现拟公开遴选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中的出资情况、投资情况、资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协查,对每个被查企业出具书面协查报告。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6.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因此次招标分包较多,各分包项目需求和评分标准均一致,评审时按分包评审,投标人如投标多个分包,无需每个分包做一套,只需将全部所投分包的文件做成一套即可,但须清晰标明该投标文件适用的所有投标分包号。招标文件如有不同要求的分包或投标人有不同响应内容的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目录和正文内容中清晰明确标注所投分包号的不同内容以示区别,投标人需承担标注不清晰不明确或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7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8.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 1231日为止。履约期限内采购人根据工作计划分批次下达协查任务名单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提交交付内容。

9.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2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投标前一个月的主要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以不提供,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留存为准)。

(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获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获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中至少一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07日至202406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价格:100/份(包含所有分包)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从合法渠道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登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1215772492@q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1份。代理机构对成功提交符合要求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供应商同步发送一套免费电子版文件至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

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505,纸质版采购文件和电子版采购文件内容一致,非必须领取。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江工 025-52813631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062809:3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文件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505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工 025-52813631 15651749772

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快递送达或投标供应商现场送达。投标人可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或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由工作人员验视后签收,或选择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交由何人何时送达,均不得迟于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否则将予拒收。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无法到达或无法按时到达现场造成的不能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以邮寄形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邮寄前投标文件须完全满足投标文件投标递交时的各项密封、分装与盖章等各项要求后方可交付邮寄,否则邮件拆封后因投标文件未密封、不符合递交时应满足的密封、分装及盖章等要求,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及投标单位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各种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及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损毁、遗失、延迟、误投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导致不能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628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505开标室

开标形式:在线开标。本项目通过腾讯会议系统采用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仪式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同步播放,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在线观看。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录音录像,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何疑问可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无异议承诺。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后,保持通讯畅通。(注:腾讯会议系统的会议号和密码将于开标时间前2日内发送至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看。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系统并自行熟悉试用)。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①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套,包含一式 4份( 1 份正本、3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②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需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红园164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36817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

联系方式: 025-5281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025-5281363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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