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购买消防救援装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C-20240402007
项目名称:购买消防救援装备
预算金额:89.5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5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消防救援装备,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小型或微型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在本公告附件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南沙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街道办事处大楼
联系方式:廖先生020-39091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华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113号写字楼第六层601
联系方式:潘志杭020-38057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志杭
电 话: 020-3805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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