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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湛江)有限责任公司湛江海田创意广场6-17栋等楼栋消防改造项目工程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 2024-03-19

广 6-

17

1.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湛江)有限责任公司湛江海田创意广场6-17栋等楼栋消防改造项目工程(编号: gkbz202403180000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 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融通农业发展(湛

融通农业发展(湛江)有限责任公 江)有限责任公司

司湛江海田创意广场6-17栋等楼 湛江海田创意广场 1

栋消防改造项目工程 6-17栋等楼栋消防

改造项目工程

项目计划工期为:自本消防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90日内完工。。

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号海田创意广场。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内容须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验收标准,本 项目新增的消防喷淋系统及报警系统需接入原系统中保证正常运行,并通过政府部门消防验收。具体详见比质比价文件相关部 分要求。。

其他:最高限价:人民币170.23万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1815.26元,暂列金额为304544.28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视为无效应答,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未按比质比价文件规定的费率填写的视为无效应答。。

3.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执业 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 则提供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书面声明材料】。 3.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 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 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资格 声明函》】。 3.1.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 印件(需体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期内无相关记录),如有不一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指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xybgxzzn/ 3.1.8供应商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 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提供《资格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 出资人信息表》】。

3.1.9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0供应商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 供《资格声明函》】。 3.1.12不存在此前与采购人或其关联企业开展商业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或违约等负面情形【提供《资格声 明函》,最终以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1.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1.1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 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15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期内(提供 电子证书的,包括电子证书使用有效期)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提供2023年9月 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 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 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 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 〔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 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 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 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 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 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 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 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16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1.17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 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8各供应商应该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供应商弄 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资格声明函》】。 3.1.19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资格声明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 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 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 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1. 获取时间

2024-03-19 00:00:00 起至 2024-03-22 12:00:00 止(北京时间)

  1. 获取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ronghw.cn/)进行采购文件购买(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在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采购文件,未 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后按照上述进行购买文件)。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购买、下载采购文件及响应。

  1. 交纳采购文件本费

融通农业发展(湛江)有限责任公司湛江海田创意广场6-17栋等楼栋消防改造项目工程 文件费售价人 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1. 联系人 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2.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拔打客服电话400-189-8880联系咨询。

5.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04-01 14:00:00 (北京时间)。

  1. 递交说明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同时供应商需准备纸质响应文件盖章密封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通过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平台递交。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响应;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CA证书具体办 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5.3递交注意事项

  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 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投标工具端进行响应文

件递交。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 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 上传时间。

6.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

7.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 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 效。

8.

9.

采购人: 融通农业发展(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海田路28号海田创意广场 联系人: 梁成辉

话: 13922084402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803单元,邮箱地址:renjunhua@cntcitc.com.cn)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13160817992/1358035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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