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工202311、工2023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工202311、工20231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与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块的项目监管人工202311为桥下镇人民政府,工202316为南城街道办事处。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宗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工202311 | 桥下镇埠头村 | 9999.61 | 9999.61 | 工业用地 | ≥1.8 | ≤55 | ≥8 | 20 | 870 | 174 |
工202316 | 南城街道 | 3905.5 | 3905.5 | 工业用地 | ≥1.8 | ≤55 | ≥8 | 20 | 340 | 68 |
1.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出让。总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处理及相关费用均由土地受让人自行负责。
2.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平衡,其他规划设计条件按照规划部门提供的各相关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3.环保要求: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要求。
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7%。
5.受让人须履行以下地质灾害防治义务,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1)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结论和建议,落实相关防治措施。
(2)需要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3)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各报名单位若有意参加上述地块挂牌竞投的,应自行到地块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的基本现状,并对出让人按上款规定提供土地没有异议,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书》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五、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价规则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限地价竞税收方式,不设出让底价。具体如下:
工202311、工2023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限地价竞税收方式,不设出让底价。具体如下:
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以溢价20%(挂牌起始价的1.2倍)为上限价格。
1.当地块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不低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新报价,每次增价幅度应为10 万元的整数倍(含10万元),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当地块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上限价格基础上竞报达产验收后连续5年亩均年税收的程序,初始投报亩均年税收:工202311为45万/亩、工202316为30万/亩,每次竞报增幅为1万元/亩或1万元/亩的整数倍,按竞报亩均年税收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起始地价和竞得地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契税、印花税、公证费等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二)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竞买人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无有效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出价最高者,指价格最高者或竞报亩均税收最高者。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六、土地开发利用要求
(一)在出让期限内,经依法批准总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总建筑面积的,不再补缴出让价款(国家、省、市、县政府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打地基之日为准)、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以本宗地的建设项目规划核实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之日为准)。
(三)其它要求
1.本地块竞得人应与项目监管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并按照《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相关要求开展地块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2.转让、抵押条款。
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整体转让、抵押,但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受让人在达产验收通过之前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受让人在上年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中被评为C、D类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由项目监管人按出让成交价格优先收购,地上建筑物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其他投入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2)本地块达产验收通过前抵押的,土地抵押价格不高于出让成交价格,地上建筑物抵押价格不高于受让人已投入金额(以监理报告为准);达产验收通过后,土地抵押价格不高于本地块所在区域的标定地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地块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后,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3.项目经达产验收认定产值不足约定的50%或税收不足约定的30%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土地出让合同,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出让成交价格且不计利息由项目监管人实施收购。如市场评估价低于出让成交价格的,按市场评估价且不计利息收购,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收购,设备等其他投入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4.地块禁止用于从事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实施的《浙江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和《浙江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明令规定的禁止性限制性用地项目。
5.上述土地使用权权能情况在权利证书上备注。
七、竞买资格及要求
工202311地块产业条件为: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工202316地块产业条件为:金属制品业。
参加挂牌竞投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于“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竞得人如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需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
(三)竞买人如为永嘉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永嘉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地块项目监管人、出让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四)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新公司达产后实际缴纳的年亩均税收值认定;竞买人竞得土地后不成立新公司的,达产验收时及今后连续5年的年亩均税收按竞买人在永嘉县范围内实际缴纳的年税收减去竞买人在竟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额再除以本地块亩数认定。如果企业在本地块之外的生产用地(用房)有变化的,竞得本地块之前三年平均年税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予以调整。用地(用房)变化情况具体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由项目监管人负责调查核实。
年税收:指企业每年税费实际入库数。“实际入库数”包含13项税(费)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税实际入库数=增值税不含调库净入库税收+生产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免抵”税额(含应调未调部分)。
八、挂牌出让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项目监管人与竞得人或其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或其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九、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
(二)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1日9时至2024年4月9日16时,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温州市(永嘉县)交易大厅;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地块信息、地块现状、规划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须在2024年4月9日16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交纳到指定账户。
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十、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工202311: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11日9:00。
工202316:2024年4月1日9:00至2024年4月11日9:10。
挂牌期间接受竞买人网上报价。
至挂牌截止时间若有至少一名竞买人申请要求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将进行限时竞价。
十一、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
(一)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确认竞
得入选人资格审核时间,并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产权交易科接受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或逾期不申请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取得竞得人资格,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经公证处公证。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行放弃,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竞得人应按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竞得人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竞得入选人申请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文件如下: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法人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法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3.单位资格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法人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8.接受以现状交地的书面承诺书;
9.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材料应提供简体中文版,涉外或涉港澳台的,还应翻译成简体中文并经依法公证、确认。
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十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的签订及土地出让价款和税费的缴纳
若竞得人为非企业法人或不具备本地块所要求准入产业条件对应的经营范围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企业法人或增设经营范围等工作达到地块准入产业条件,并与项目监管人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报县经信局备案。竞得人凭《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自签订成交确认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付清所有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及公证费等。等如缴款日逢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可顺延缴款。逾期缴纳挂牌成交价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滞纳金,但逾期超过60天未全部缴清挂牌成交价款或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其它已缴纳的挂牌成交价款及其滞纳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出让土地另行处置。
十三、注意事项
(一)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中心或出让人咨询。挂牌工作人员对挂牌出让标的,无论采取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论,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挂牌出让标的任何担保。
(三)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地块使用条件变更导致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其他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五)竞价结果无效及违约认定。
1.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工业用地项目投资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六)除地块竞得入选人外,其余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开始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应承担的有关义务:
本次挂牌地块内禁止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自然资源出让应缴纳的3%契税,由竞得人负担。
(九)出让人对本《须知》的条款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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