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数据可视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Z3101001192004254001 )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 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数据可视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49 万元, 招标人为 上海市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4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数据可视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数据可视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 ) 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 、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
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 、未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
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响应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本项目不得转包;
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0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报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 777 弄 1 号楼 305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 777 弄 1 号楼 305 会议室
七、其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
相关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就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数据可视化信
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响应人对下列项目递交密封的响
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 1 )项目名称: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数据可视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项目
( 2 )采购内容 : 数据可视化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服务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中需求部分)
( 3 )服务周期:一年。
( 4 )验收方式:甲方自行组织验收
( 5 )预算金额: 49 万元。(超出该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 6 )项目属性:服务类。
二、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
提供营业执照);
2 、未被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
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响应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本项目不得转包;
6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三、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
营业执照)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或盖章、加盖企业公章,授权书上必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 、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递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 2024 年 2 月 4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
时间(下同) 9:30-16:30 ,需持第三条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 前来购买,符合上述
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磋商文件。
2 、发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 777 弄 1 号楼 303 会议室。
3 、磋商文件售价: 500 元 / 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13:30
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 777 弄 1 号楼 305 会议室。
六、磋商时间
1 、磋商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13:30
2 、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届时请应谈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竞争性
磋商仪式,应谈供应商代表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
代理人身份证。应谈单位如有缺席,按中途自动退出应谈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市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128 号
联 系 人: 程老师
电 话: 63861755
电子邮件: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