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发布时间:2024/1/8 10:54: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6 9:30:00
产品名称 | 采购量 | 产品描述 | 产品文件 | 图片 |
---|---|---|---|---|
超声波探伤仪检定装置 | 1套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ONGAIZB-GCGP2023A1226
项目名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超声波探伤仪检定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超声波探伤仪检定装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5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6、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4-D-5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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