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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9”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w38-f1051)(第1包)

· 2024-01-05
“业务9”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业务9”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发技术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

SCZB2023-ZB-0457/0062023-JW38-F105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业务9”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要求

甲方指定地点

提供不少于3年(36个月)的驻场开发服务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00万元;

3.最高限价:4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钩,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名单查询截图;提供“军队采购网”网站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声明)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级资质。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0105日至0111日,每日上午 0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招标二部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8.新版供应商管理系统全面启用,请各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新版门户注册登录网址为http://plap.mil.cn,注册成功后方可办理领取采购文件、支付保证金、参与投标等业务。(供应商须提供新版门户注册登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785442114@q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0126 08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09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1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0126 09 0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1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张欣、刘艳

办公电话:029-88481271

移动电话: /

真: /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樊助理

办公电话:029-84563088

移动电话: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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