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某单位核算中台系统软件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FCK2025-096),比选人为江西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某单位核算中台系统软件开发服务。
1.2比选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95万元(不含税)。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95万元(不含税)。
1.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包,取一名成交人,成交份额100%。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质保期:本项目提供软件品1年免费质保,整体系统维护1年;实行三包服务;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需提交本次软件系统详细的建设方案供招标方确认,招标方完成建设方案及需求的确认签字手续后,招标方应于10日内支付30%预付款;
(2)完成用户测试、系统上线试运行后10日内支付50%进度款;
(3)全部成果物交付并通过最终验收(试运行满3个月)后10日内支付10%尾款;
(4)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项目1年运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付清。
1.9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10交货方式:比选人指定方式。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参选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4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1.5参选人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月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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