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LKE-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福州市 | 中标签订合同后30日内开始营业 | 采购服务期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项目概况:超市采取无人超市模式,开设在采购单位工作区域内,场地面积约35平方米,主要为工作人员提供食品、饮料、日化、纺织、文体等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商品服务。超市装修、经营由中标企业负责,按照保障社会化政策收取水电费、不收取房屋使用管理费,中标企业承诺为采购单位提供购物折扣优惠(商品优惠幅度不低于10%)。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最高限价:产品报价下浮率均不得低于10%,即下浮率≥1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基准价以采购单位每季度市场调查周边永辉、大润发、朴朴等超市同品目商品最低价(不含打折、促销、特许价)为准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 11日至12月1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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